DSE音乐科选考项目考察哪些内容?

托虎DSE
2025-02-21

DSE音乐科选考项目在整体考试中占据重要地位,要求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专题研习、演奏(2)和创作(2)中三选一进行考核。这三个选考项目不仅各具特色,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考察考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接下来,托虎DSE将详细解析DSE音乐科选考项目考察内容


一、演奏(2)


演奏(2)要求考生在一次现场演出中,独奏或独唱两首或以上不同风格的乐曲,总时间为10-20分钟,并需参与口试,阐释对所演奏乐曲的理解和演绎方式。若考生已考取与演奏相关的认可资格,如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委员会、加拿大多伦多皇家音乐学院或北京中央音乐学院的6-8级成绩,则可申请豁免此部分考核。


二、专题研习


专题研习则要求考生提交一份3,000至5,000字的书面报告,探讨有关音乐与文化情境的论题。报告需包括导论、讨论及分析、结论及参考资料等部分,亦可附加乐谱、插图、录音或录影示例。此类题目旨在考察考生对音乐与文化关系的深入理解与独立研究能力。


三、创作(2)


创作(2)则要求考生呈交作品集,包括两首指定要求的音乐改编作品及一份反思报告。考生需为一首器乐作品重新配器,并为一首现成歌曲或旋律加入伴奏和延伸部分。此外,考生还需提交乐谱和音乐作品的录音。若已考取与创作相关的认可资格,亦可申请豁免此部分考核。

DSE音乐科选考项目考察哪些内容?


DSE音乐科选考项目通过演奏、专题研习和创作三个不同维度,全面考察考生的音乐技巧、理解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托虎DSE认为考生在选择考核项目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特长与兴趣,以期在考试中充分展现自己的音乐才华和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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